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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青少年事务中心建设实证探讨

2007-12-7 17:45:30

绵阳市青少年事务中心建设实证探讨

徐斌、韩于言

 

绵阳市青少年事务中心建设情况

 主要构架

在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中,我们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参与,团委协调,网络覆盖”的总体要求,按照“党政关注,青年急需,团委能为”的原则,确保中心建设架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中心建设主要以市未保委为组织依托,整合委员会内23个党政群成员单位资源形成中心的核心力量,吸纳绵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律师协会、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等专业社会团体为项目依托团队,并建立了12355青少年语音电话和青少年事务中心网站为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集权益保护、困难救助、危机干预、舆情收集为一体的全市青少年事务集中处置中心。中心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权益保护、困难助学、留守学生关爱、志愿服务、就业培训等方面开设了6个服务窗口,组建了青年职业培训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俱乐部和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三大阵地,形成了功能集中、体系健全、反应迅速的青少年事务工作体系。

主要机制

(一)领导管理机制

把中心作为未保委日常工作平台,是我们建立的初衷,也是构建组织领导机制的重要依据。中心与未保委实行并行领导,由未保委授权团市委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工作安排由团市委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拟定后提交未保委工作会议,经讨论通过后下达成员单位,由部门按照要求单独或与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中心主任由团市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工作人员从团市委抽调和社会招聘组成。

(二)工作承办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建立受理登记备案制度,对各种求助情况登记分类。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按照首问责任制现场给予解决;对于涉及具体职能部门、且无法当场处理的事项,由中心按照转移交办制,移交相关责任部门限时办理;对于牵涉部门较多,无法现场答复和处理的,由中心按照协调联办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及时反馈;对于反映特别突出,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群体性申请,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处理。

(三)项目引入机制。

青少年事务需求的多样性与政府职能服务的有限性矛盾日益凸显,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有效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而且能够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实践中我们围绕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等项目,按照“坚持公益、保本微利、严格监管”的原则,建立了社会项目引入机制,与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社团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在实现社团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构建起互利双赢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

(四)经费保障机制。

中心建设按照财政补贴、社会支持、事业收益的渠道予以保障,中心财政补贴资金主要负责场地租金办公运转的基本费用,社会援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困难失学青少年的救助,事业收益主要用于参与弥补服务项目的成本支出。同时对于受理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经费统一纳入全市司法援助经费保障,12355电话租赁费用由电信公司无偿支援。

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成效、问题及对策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有效满足青少年群体的普遍需求。青少年事务中心倾听青少年呼声,贴近青少年需求,服务青少年发展,在建设中完善,在实践中创新。开通运行半年来,累计接听咨询求助电话1500余人次,接待来访500余人次,提供困难救助和助学金16万元,受理青少年法律援助46人次,开展留守学生帮扶620余对,开办职业技能培训5200余人次,提供小额信贷创业款89万元,实现了青少年需求和服务项目的有效对接,为青年的成长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通道。

二是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的强大舆论氛围。青少年事关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我市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以后,充分利用平台的“聚焦”和“放大”效应,不断加强青少年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讲青少年法律法规,及时提供维权救助服务,定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按需提供就业创业辅导,同时充分借助报刊媒体、广播电台,对青少年事务进行集中宣传和个案剖析,发挥了平台宣传事业,扩大影响,营造氛围的积极作用。

三是构建了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群众的有效渠道。收集青年舆情,反映青年呼声,化解青年压力,使青少年事务中心成为群众工作的有力延伸。中心运行以来,共接待青年来信来访10件(次),化解息访7件(次),满意率达到了70%,有效减少了重复上访,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青少年群体合法利益。同时通过对来访求助的科学分类,及时了解青少年思想动向和主要需求,形成专题报告1份,将当前绵阳青年的主要愿望反映给政府和职能部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并利用青年政协委员的影响,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青少年事务专题调研2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议案。

四是为共青团组织职能发挥构建了新的事业平台。构建青少年事务服务体系,主导青少年事务发展格局一直是团市委谋求组织转型、拓展事业空间的主要考量和努力方向。我们通过提前谋划筹备,先后组建了青年职业培训学校、升级了12355青少年热线电话,开通了志愿者工作网站,顺势建立起组织、阵地、窗口、网络四位一体的市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的搭建过程,也是共青团汇集资源,整合力量,形成主导地位的过程,这对于形成推动共青团事业未来发展的组织阵地和运作平台,全面提升全市青少年事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缺乏对有关青少年事务理论探讨和前瞻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验证。西方发达国家的青少年事务管理,历史久远,机制完善,运转高效,而我国对青少年事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的探讨更多在概念层面,同时国内经济基础,文化背景和青少年成长环境都与西方有较大差别,其成熟的运转方法无法照搬套用。这些因素使得我们这次实践探索更多是一种自发的行为,还无法对功能架构、组织动员、资源配置完全做到科学、准确和高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建设的周期,影响了中心整体效益的发挥和效率的提高。

二是现行管理体制难以满足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团组织作为群团性质的工作部门,要完成对青少年资源的配置和社会力量的整合,有着许多不可逾越的体制障碍。尽管我们在建设中充分利用未保委办公室设立在团委这一有利条件,并将青少年事务中心建设纳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借用组织力量进行推动,但从实践来看,这项工作更多依赖于分管领导的权威和成员单位的参与热情,具有随意性,缺乏规范性。关工委、未保委等组织作为党委政府协调议事机构,难以对党政部门起到“刚性”约束,对社会力量形成“吸附”效应,这必然影响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和后续发展。

三是缺乏专业的社会团体支撑项目长期高效运行。从西方青少年事务实践来看,80%的青少年事务都由各类专业社团完成,政府对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在确定总的发展目标后,尽可能采取“最大支持,最小干预”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广泛采取购买社会机构服务的政府行为,实现公共服务的到位和支持专业社团的良性运转。而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依靠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的方式来推动这项工作,不符合现代政府改革的基本原则,因此必然也将依托社会团体来提供相关服务。而我国对民间社团管理从严,使社团在成立这一环节上难以在民政部门通过,这种社团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导致服务项目发展依托团队数量有限,缺乏竞争,效率低下,影响中心长期发展和专业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主要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对青少年事务的理性认识和制度创新。青少年事务中心的建立,仅仅是对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一次具体实践,是对这一概念的“物化”。从可持续的角度看,中心建设还缺乏来自政府强有力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撑。从我国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政府的工作重心必将从单一经济发展目标为主向以加强和改善民生在内的多目标过渡,这个过程将有助于政府对履行管理青少年事务职责认识的提高,并进行相应的配套制度设计和改良。因此,我们认为只有当对这种认识的提升达到理性的层面,政府才能自觉地把青少年事务管理在制度层面上真正纳入政府职能,明确各级党政部门的责任义务,全面系统地进入行政工作体系,为青少年事务发展提供强大政策支持和政治保障。

二是推动共青团组织自身发展和创新。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周年讲话中明确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这赋予了共青团组织新的职能。而要履行好这项新职能,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已经很难依托传统的共青团工作体制完成,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共青团工作思路,围绕联系、引导、教育、服务青年的作用发挥,在推动组织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实现组织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系创新,迅速形成对青少年事务资源的组织、整合和配置能力,有效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实现共青团从单纯的政党组织到社会组织的转变,以此带动全团的重心转移,职能强化,组织转型和形象提升。

三是形成权责明细整合有力的事业发展机制。青少年事务平台的建立,是共青团组织事业发展和资源整合的重要平台,要形成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权责明细整合有力的事业发展机制。从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制订、执行和检测青少年政策和青少年工作的机构,党政体系内的资源“条块化”和社会资源的“分散化”,这些都成为制约青少年事务社会化发展的瓶颈,这需要对共青团参与青少年事务法定授权,加强社会团体的培育引导和推动政府青少年公共事务的政策出台,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以事业为导向,以项目为纽带,以合作为平台的权责明晰、整合有力的事业发展机制,推动青少年事务的规范化发展。

四是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机构的培育。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公共管理中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重要联系组成部分,是替代政府服务的主要依托力量。建立和巩固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必然要培育和依托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法律援助、婚姻介绍所等各种中介服务组织,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婚姻介绍、学习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综合服务。通过服务项目的引导,政府购买机制的建立和共青团的科学引领,催生一批具有公益性质,专业化水平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产生,形成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技术支撑,通过建立公开项目的活动招标形式,社会机构服务评判机制,实现社会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和提高。

(作者徐斌系共青团绵阳市委联络权益部部长;韩于言系共青团绵阳市委组织宣传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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